“老赖”私家车被市民认出 执行干警接报后90分钟成功扣车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区文炜)近日,台山法院执行局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发现一被执行人车辆停在台城街道某中心广场内,请法院立马前往现场控制车辆。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执行干警通过核对信息确认被举报的车辆为登记在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车辆。据了解,被执行人邓某、黄某与申请执行人盘某早前存在供货关系,由盘某向邓某与黄某提供海鲜产品用于经营。由于邓某、黄某一直拖欠货款,盘某遂向台山法院提起诉讼。台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邓某、黄某需向盘某支付拖欠货款27.29万元及利息,但邓某与黄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偿还相关债务,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辗转联系到当时该车辆的使用人,在确认该使用人为被执行人家属后,向其表明身份及扣押车辆事由。一开始,被执行人家属并不配合交出车辆钥匙。执行法官一遍遍向其释明法律法规,讲清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多番沟通,被执行人家属最终服从法院执行,在取出车内私人物品后将车钥匙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从接到举报到成功扣押车辆,仅用了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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