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中院刑一庭庭长梁平惠: “打击黑恶,我一直在路上”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凌雪敏王鼎强
通讯员/黄海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加班加点至凌晨是梁平惠的常态。梁平惠是江门中院刑一庭庭长,在法院深耕25年,督导过新会沙堆蒋某达涉黑案、台山丽人医院敲诈勒索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审理涉黑恶案件于他而言,是无比珍贵的经验,他常说:“自己多做点、做细点,为百姓赢得希望,给他们幸福感、安全感,扫出一片朗朗乾坤。”
做比猎物更聪明的猎人
进入12月,意味着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冲刺阶段。深夜梳理完卷宗,梁平惠放下手中的放大镜,从一堆高高厚厚的卷宗后站起身来。由于长时间梳理证据,他的精神已经很疲劳了。摘下眼镜,他走出法院,沿着西江河堤散步。这是他最放松的时候,也是思考案子的好时机,说不定在下一秒,证据链就串起来了。他喜欢把证据串联比作串珠子,他的任务,就是把这条项链串得好看、精致。
黑恶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不同,案情复杂,涉案时间跨度长,证据庞杂。2019年,办理新会蒋某达案件时,该团伙的罪行罄竹难书,梁平惠办公室的地上、桌上、椅子上,全摞着该案的卷宗,里面密密麻麻的五号字看得人头皮发麻。一卷卷、一页页地看,每天从早上8点到深夜凌晨,随着证据碎片逐步凑齐,一张清晰的证据脉络在梁平惠的脑海里呈现。他常说,前期下苦功夫做加法,后期就会做减法。“梳理证据讲究串联性,这在案件审理中显得尤其重要,关系到案件如何定性、定罪。”梁平惠说,“这是一个和黑恶团伙斗智斗勇的过程,我们要做比猎物更聪明的猎人。”
2019年12月30日,随着法槌落下,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主犯蒋某达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5年。此案被列入“广东省十大涉黑恶典型案例”。
肩扛百姓希望守护公平正义
在梁平惠看来,办理蒋某达涉黑案是一次考验,从中汲取了宝贵的办案经验,他说:“这起案件对其他涉黑案件办理有重大参考价值,它的意义是标杆性的。”
在案情梳理阶段,其中一组证据表明,有17块鱼塘被蒋某达团伙非法侵占。一般来说,这属于民事范畴,应由当事人起诉处理。但在该团伙涉黑恶的前提下,这种非法侵占行为该按民事纠纷办理,还是按刑事案件办理?此前,在中院办理过的案件中,并无相关处理案例和经验。梁平惠考虑到,该非法侵占行为是蒋某达团伙涉黑恶行为的体现,多次座谈讨论,再三斟酌后,决定将该团伙的违法事实与犯罪事实一并处理。案件判决执行后,该17块鱼塘经营权自动解除,村小组重获鱼塘承包权,省去了村小组后续再起诉的过程。
“这个做法为后面的涉黑案件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很有成就感。”梁平惠的成就感不仅来源于此。今年11月,当他回访新会沙堆梅阁村时,看到村干部、村民脸上由心而发的满足笑容,才是他最大的成就感。“我们肩扛百姓的希望,要尽最大的能力,守护法律公平正义。”这句话梁平惠并非说说而已。
一边是百姓期盼,一边是法律公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3年来,他的压力前所未有的大。梁平惠常年加班、久坐、思考案情,原本乌黑的头发挂上了几缕银丝,视力也下降了,平时审批的文件,助理都得给他打印成小二号字。他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百姓生活带来的是切实的改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在即,但是打击黑恶犯罪,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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