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检察官司徒杰武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用心办好每一宗案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检察官,如何落实“公正司法”的要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司徒杰武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用心办好每一宗案件。”
司徒杰武从业十年来获得了很多荣誉。他连续三年被评为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优秀个人,连续两届荣获江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他还获得了第八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第三届粤桂两省五地公诉人优秀辩手等荣誉。回看过去的从业经历,司徒杰武说,他最自豪的,是自己经手的案件没有一个无罪判决,没有一个撤回起诉,起诉有罪判决率达10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司徒杰武作为公诉岗位上的“业务尖兵”,办理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其中就包括新会区首宗“套路贷”案件。他是新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当之无愧的“攻坚力量”。
文/图刘倩
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防线
站在威严的法庭上指证违法犯罪行为,司徒杰武做到了法理清晰、丝丝入扣,这是他作为检察官的“高光时刻”。但光鲜的背后,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付出。在近三年涉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大量出台的情况下,司徒杰武立足岗位勤学苦练,瞄准检察职能定位,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学习。
司徒杰武所在的新会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侵犯财产罪案件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办理的罪名种类多、面对的嫌疑人身份复杂、需要沟通协调的部门广,对检察官的法律专业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从数量来看,司徒杰武每年要办理100多宗案件,相当于每3天就要办理一宗。在办案过程中,他要审阅成堆的证据材料,审讯听取嫌疑人的辩解,书写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对案件的定罪和量刑建议作出决定,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法院判决后,作为检察官,他还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裁判结果进行审查。
检察官被视为“细节专家”,因为一个细节的遗漏就可能导致一宗案件的公诉指控体系全盘被攻破。如何在成堆案卷中发现有效线索,是处理问题的关键。查微析疑、纠错防漏、拾遗补缺,成为司徒杰武的必备技能。“办理案件时,我会严把证据关,罗列每一个证据要点、证据连接点。办案过程中,我不断来回于证据与犯罪事实之间,思考证据能否支撑起认定的犯罪事实。这是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在要求。”司徒杰武说道。
审理新会数宗“套路贷”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司徒杰武接手的案件更多了,工作内容也更繁杂。2019年,崖门镇一女子报案,称被非法手段追债。“在听取公安机关的案情汇报后,我第一时间觉得这应该是一起"套路贷"案件,立马细查线索,将近几年同类报案线索聚合在一起。果然,这些案件的矛头同时指向位于蓬江区万源大厦的数家放贷公司。”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司徒杰武说。
由于该案涉及黑恶势力,新会司法系统高度重视,司徒杰武临危受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他仔细查阅卷宗,听取多名被害人的陈述指证,并利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和缜密的逻辑思维,将各个碎片化的环节有关联地进行拼凑、组合,逐渐还原出犯罪团伙的作案套路。司法机关调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余某伟、梁某标等人为首的4个“套路贷”犯罪团伙先后“进驻”江门,通过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段,非法套取被害人财物。
“该系列案件的受害人数超过500人,一定要将犯罪团伙连根拔起!”司徒杰武说。他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前期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人后,司徒杰武继续督促侦查机关深入摸排犯罪线索,加大对幕后出资人、职业讨债人等“套路贷”上下游犯罪分子的追逃力度。通过后期侦查,公安机关成功追捕14名在逃人员。
为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司徒杰武多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具体承办人就打财问题进行沟通,并督促公安机关多次奔赴江西、浙江等地查封、扣押嫌疑人的财产,为后续判决财产刑罚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会区最大的“套路贷”案,也是新会区首宗“套路贷”案件。现在已进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阶段,司徒杰武也一直身体力行,冲锋在前。
坚守初心办好每宗案件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使得检察官的客观公正立场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司徒俊杰常常思考法律的初衷和真实含义是什么。“法条虽是固定的,但检察官要面对千变万化的案件。我的初心是,办好每宗案件,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徒杰武说。
司徒杰武回忆起了自己接手过的一宗诈骗案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为50多岁,最大的有70多岁,甚至要坐着轮椅进法庭。这些老人和社会脱节,又缺少家人的关心,判断能力较差,被卷入了诈骗案中,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其中一部分人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徒杰武认为,该案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只是起帮助作用,并没有截留被害人的财物,十年以上的量刑与他们的罪行不相适应,应在认定嫌疑人从犯地位的同时,在能够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对其减轻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他还积极对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争取他们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从而又使他们依法得到一定幅度从轻处罚的机会。
“他们既是嫌疑人,又是被害人,在法和情、罪和责的面前,一切都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同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考虑。司法人员会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情况。法律从来都不是冰冷的法条。”司徒杰武说。
一路走来,司徒杰武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人的初心使命,用责任与担当交出人民满意的答卷,用青春无悔的行动绘出最美的“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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