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蓬江法院严打黑恶势力 今年以来已受理 涉黑恶案31件125人

江门日报 2020-11-26 07:52

2018年至今,蓬江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55件231人,已审结51件227人,办理案件数量在全市法院中位居第一。其中,截至11月20日,该院今年以来已受理涉黑恶案件31件125人,已审结27件121人。这是记者从蓬江法院昨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通讯员/黄海声王双刘菡妮

“案件清结”重拳惩治黑恶犯罪

蓬江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精心审结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案件复杂的涉黑恶案件,如以郭某洪为首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以及“套路贷”系列案件。

为快审快结、高质高效审判组织卖淫等黑恶势力犯罪,针对赵某等5人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涉恶案件,法院合议庭主动加班,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9天。针对杨某协助组织卖淫以及张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审判团队远赴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贵州省铜仁监狱,实行跨区域异地开庭审理,降低提押、还押、庭审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推进涉恶案件及时办理。

此外,蓬江法院紧盯新业态、新领域中的新型黑恶犯罪,多方联动,精准打击“套路贷”等犯罪团伙,有效规范地区金融市场秩序。法院精心审理了广受社会关注的24件73人“套路贷”系列案件。该涉恶团伙案涉案金额达715.6万元,被害人数多达300余名,且证据材料繁杂,卷宗多达几百册,社会影响较大,审理任务相当繁重。法院专业审判团队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加快办案节奏,2个月内撰写200多万字的审理报告,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议数十次,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上述27名被告人1年至13年不等的刑期。

“黑财清底”

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蓬江法院不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攻坚力度,与蓬江公安分局形成“打财断血”联动新机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追踪查控,并联合成立重大案件专案组。截至11月20日,蓬江法院共立案执行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27件,执行到位金额452万余元。

如在郑某、周某等人敲诈勒索一案中,蓬江法院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精准定位被执行人名下小汽车的活动范围,并立即联合公安干警前往揭阳查找涉案车辆。执行过程一波三折,干警通过蹲守观察、地毯式搜索、请求当地协助、传唤被执行人家属等多项措施,连续作战,最终成功说服被执行人家属将涉案车辆交出,并连夜将车辆扣押回江门。

“行业清源”

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在强抓办案的同时,蓬江法院积极参与“行业清源”,发挥司法专业优势,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等,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行业正本清源,推动长效常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蓬江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31份,涉及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环境保护以及金融房贷等多个领域,收到函复31份,反馈率达100%,被建议单位均作了相应整改。

★相关链接

蓬江法院审理的涉黑恶案件呈现的特点

“软暴力”犯罪日益明显。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越来越多样化,既有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明显的暴力行为,也有强迫交易、恶意讨债、恐吓威胁等隐蔽的“软暴力”。后者在恶势力犯罪中更为常见,近年在蓬江辖区的涉恶犯罪中,“软暴力”行为成为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惯常手段。如在“套路贷”系列案件中,被告人往往通过强行拖车、电话恐吓等手段给被害人不断施加骚扰,迫使被害人高利还贷。

所涉罪名复杂化。涉黑涉恶犯罪主要集中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两个罪名。犯罪团伙为实现某一犯罪目的,往往实施多个行为、侵犯多个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其组织存在的长期性,在不同的时间段会实施多种犯罪。因此,同一涉黑涉恶团伙往往涉及多个罪名,如洪某等人“楼霸”案涉及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4个罪名。此外,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往往涉及被害人较多,案件侦查、取证难度很大,且被告人众多,犯罪形式多样,案件审理难度非常大。

犯罪组织体系化。涉黑涉恶犯罪被告人普遍较多,年龄多集中在20岁至40岁之间,文化程度多在高中以下,团伙内部有较明确的领导者、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各成员分工明确,共同达成犯罪目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一般都有一定的势力范围,具有相对固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区域,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追求经济利益敛积钱财,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侵害群众的健康权、财产权。

新闻推荐

蓬江区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培训班 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

江门日报讯(记者/罗霈)11月17日,由蓬江区文广旅体局主办,蓬江区文化馆承办的2020年蓬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班举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