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委会发布“双11”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谨防促销套路

江门日报 2020-11-09 07:37

随着“双11”临近,各大商家陆续开启新一轮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享受更好的消费体验和价格优惠的同时,网购不实宣传、商品质量差等问题增多。面对形式多样的促销套路,江门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期间购物,要理性消费,谨防促销套路,规避消费风险。

一是选择正规平台,防范网络欺诈。微商、淘宝、直播带货等电商购物形式因无法看清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且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对此,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高、消费者评价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此类平台付款有严格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

二是理性对待促销,切莫冲动消费。“双11”期间,促销活动内容虽然更加丰富,但有些促销活动暗藏玄机,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这些促销活动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对此,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促销规则。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价格过低的商品,要注意防范“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购物陷阱。

三是慎重预付定金,保障个人权益。谨慎选择缴纳预售金的消费方式,缴纳预售金前,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建议消费者要对支付尾款的时间期限等内容详细了解,提防后续支付中一旦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以保障个人权益。

四是留存购物证据,谨防维权无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如果发生纠纷时便于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果仍无法解决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消委会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此外,江门市消委会呼吁广大经营者少一份“套路”,多一份“真诚”。“双11”促销期间,经营者应切实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并提升服务水平,真正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经营者在带动销量、年底冲量的同时,应让消费变得更温暖、更放心。

(易航徐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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