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收应诉资料还当场将资料撕毁 女子被罚1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润开通讯员/楼慧琴)近日,新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撕毁应诉资料的夏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事情的起因跟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有关。新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委托诉讼与公证协作中心送达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张某的户籍所在地送达应诉资料。文书送达现场,被告张某的妻子夏某作为张某的同住成年家属,不仅拒绝接收应诉资料,还当场将应诉资料撕毁。
法院认为,夏某故意毁损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损害司法权威,而且,夏某在事情发生后未主动承认错误或作出检讨,情节较为恶劣,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事件恶劣程度,依法对夏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市民,无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义务协助人,都应理性表达意见或想法。如任性撕毁法律文书、侮辱诽谤法官、冲击执行公务现场、伪造或毁灭证据,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新闻推荐
古籍文献修复和特色馆藏在众多图书馆中独树一帜 景堂图书馆:侨乡文化的灵魂栖息地
景堂图书馆在代代传承中焕发生机。□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刘倩新会区闹市中隐藏着一座有将近百年历史的图书馆——景堂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