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 今年人才发展资金投入或超2.6亿元
江门日报记者黎禹君通讯员詹坤
国内首部省级人才立法《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去年元旦起施行。该《条例》包含6章56条内容,围绕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评价与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4个方面,立足广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集人才需求,注重体制改革与开放创新,为广东人才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市人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为人才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江门市也在落实《条例》中进行着生动实践,通过坚持党管人才,江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让人才工作有法可依
据了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定义,破除了以往人才评价“四唯”倾向。《条例》所指的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者,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这打破了原来“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人才评价模式,转向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论业绩、论贡献,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开发潜力,鼓励人人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在人才工作机制方面,《条例》提出人才工作应当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在人才投入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人才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促进人才发展。在人才工作考核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发展需要编制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并将人才发展纳入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
此外,《条例》围绕“放权”“松绑”“破壁”打造开放程度高、市场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整体效用高的人才集聚区,创新引才用才机制,最大限度破除现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条例》强调坚持物质奖励与荣誉激励并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健全灵活的分配方式,构建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成果收益制度。
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
江门市积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党管人才,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如成立江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创新设立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推动构建各级各部门“全市一盘棋”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江门市还强化人才政策体系建设,以市政府“一号文”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门市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纳入重点支出领域和中期财政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江门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投入超过2.6亿元。
江门还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建设干事创业平台。如大力实施“侨都英才计划”“五邑人才工程”,引进培养创新科研团队13个、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7人、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12个。实施“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共引进了三批次博(硕)士人才,在岗开展工作60人,其中博士33人、硕士27人。同时,江门还围绕重要产业及重点平台发展深入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
在人才平台建设方面,江门大力构筑人才聚集磁场,抓好“一校一心一岛”建设:支持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强化人才政策支撑和人才服务保障;强化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1+7”布局体系建设,2019年度广东省100个博士博士后创新平台名单,江门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类入选4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印发《关于支持江门人才岛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设立人才岛人才政策“特区”。
此外,江门市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打造干事创业优质生态圈。如创新建设“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目前已实现36项人才相关补贴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办事时间压缩60%以上。大力实施“人才管家”服务,建立“一人一档”,为江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管家式服务。举办以“邑爱人才,共创未来”为主题的首次“520人才系列活动日”,成立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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