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17项工作措施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此前入驻江门的某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资料图)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陈卓栋通讯员江人社谭耀广
记者15日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江门市日前印发了《江门市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通过政策扶持、奖励补贴等方式推动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
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人力资源服务是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与优化配置的服务行业。江门市人社局介绍,为加快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功能作用,因而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借鉴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先行地的经验做法,结合江门实际,提出了按照“一园多区、离岸服务”总体布局,逐步构建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培育和打造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江门集聚,形成低中高端服务产品相结合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打造“一园多区、离岸服务”布局
根据《实施意见》,江门将科学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规划。其中,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园区规划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到2021年基本建成;同时将同步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规划,分园规划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并按照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争创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而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上,《实施意见》鼓励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具有产业园管理经验、运营能力较强的机构,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等工作。
同时,江门将对产业园的运营进行补贴。按照《实施意见》,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将给予100万元运营补贴,补贴3年;省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给予5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3年;市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每年给予2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3年。
按照“一园多区、离岸服务”总体布局,江门将根据《实施意见》设立海外人才孵化与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站,聘请“海外引才大使”,积极培育海外人才市场,建立健全的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入驻机构按绩效给予政府补贴
另一方面,按照《实施意见》,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将可得到一定补贴。其中,对引进的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国内国际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入驻产业园实行前两年免租、后三年减半;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的实行前两年免租,后三年减半;入驻产业园的服务机构,政府将按照其绩效贡献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而全国服务业500强或者广东省服务业100强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迁入产业园的,将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分别给予重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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