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花园小区纠纷后,调解员和律师建议: 邻里纠纷需及早介入

江门日报 2020-08-06 08:08

□江门日报记者张华炽

困扰了东湖花园小区1栋6、7、8楼三年之久的纠纷难题,自本报报道后,成为许多市民热议的话题。直到截稿日,5楼平台上的垃圾早已被物业安排人员清理,有关部门也积极为各相关业主调解,期待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在静待佳音的同时,如何处理好邻里关系?邻里发生纠纷时应该怎么办?所谓的相邻权应该怎么维护?记者为此向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与探讨。

调解人员

邻里纠纷应早发现早介入

黎健斌是市妇联家庭纠纷调解志愿者、江门市理想家社工中心副主任,有多年调解经验的他,首先指出了一个原则:邻里纠纷应早发现早介入。

“邻里纠纷的问题焦点,多为利益冲突、价值冲突、人际冲突、情绪冲突等。”黎健斌认为,任何邻里纠纷,都有其背后的原因,找到原因,解决问题,才能做好调解。黎健斌分享了他曾调解过的一个案例:一个老旧小区的一栋楼里来了一家租户,这家人经常把一些恶臭垃圾放在门外,让整栋楼对这家人都有所微词,最后演变成邻里纠纷,当黎健斌和同事介入调解时发现,这家新住进来的住户,家里有一位失能老人,家人照顾他时分身乏术,又碍于面子,对于邻里的质疑不加解释。当邻里知道情况后,不但表示理解,还建议放一个全封闭的垃圾桶在他家门口,这样味道不但不容易飘出来,邻居丢垃圾时也能帮忙丢一些。现在邻里关系不但变暖,还彼此成为了好友。

“很多问题出现苗头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解决它。”黎健斌还建议,如果当事双方有意解决问题,坐下来商量时,应邀请第三方或利益不相关方在其中调解,避免商量时因为过于情绪化而导致问题陷入僵化。

黎健斌还建议,社区或小区应有及早介入意识,发挥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培育社区精英参与邻里调解,针对不同的社区纠纷类型,要分类处理,同时要增加居民互动,让彼此熟悉,建立良好邻里关系。“事前未雨绸缪,防止好过事后补救,为防止邻里小纠纷"滚雪球"式地由小变大,首先需要有纠纷排查预防机制,这需要居委会、物管、社区领袖、社工共同参与努力,做好社区邻里纠纷的早发现早解决。”黎健斌说。

律师建议

受侵害时应积极维权

北京中盾(江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衡森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湖花园小区问题,除了邻里纠纷外,还涉及相邻权被侵犯的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权是法定的,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衡森飚说,对于侵犯他人相邻权,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若提起诉讼,侵权人并未停止侵害或停止侵害一段时间后再次侵权,应当如何处理?衡森飚提醒,即时收集和保留相邻一方侵权的证据,如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如果是涉及主张侵权赔偿的话,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时3年内起诉。

衡森飚还说,侵害相邻权是发生在相邻当事人间的,为了和平解决争端,当事人应先自愿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当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才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

远亲不如近邻相邻何必变相恨

东湖花园小区可以说是江门最早一批高档小区之一,购买入住,想必绝大部分业主都是为了拥有一个有品质的生活。而一次争端,却让几层楼的业主变得关系僵硬,生活得不愉快,被噪声骚扰得不愿回家、被臭味逼得紧闭门窗,相信这与大多数相关业主的愿景是背道而驰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紧急情况需要帮助的时候,远方的亲戚就不如近旁的邻居那样能及时给予帮助。邻里发生纠纷,争一时意气,钻牛角尖,除了给自身带来不良情绪,影响生活品质外,并不能带来有益的变化。

冷静下来,放下情绪,回归问题本身,解决问题,才是解决邻里关系的好办法。

(华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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