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前往贵州 蓬江法院首次跨省异地开审两宗涉恶案

江门日报 2020-08-04 08:21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刘洁钟燕婷)近日,蓬江区人民法院派出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分别前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贵州省铜仁监狱,对张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涉恶案和杨某协助组织卖淫涉恶案实行跨区域异地开庭审理。由于上述两名被告人因另案起诉羁押于贵州省,蓬江法院首次采取跨省异地开庭审理方式,有效降低提押、还押、庭审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推进涉恶案件及时办理。

受疫情影响,各地监狱、看守所均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对管理、提解被告人均有严格限制,这也给法院开庭审理工作造成极大困难。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以及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工作要求,蓬江法院庭前制定庭审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与蓬江区公安分局、蓬江区检察院、被告人辩护律师等多次沟通协调,并事先联系贵阳市南明法院、贵州省铜仁监狱,提前做好了庭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效确保两宗案件的庭审顺利完成。

被告人张某系蓬江法院于5月20日开庭审理的郭某洪等10名被告人涉嫌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经营一案的同伙,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谭某添、谭某恒、谭某豪、郭某松、陈某宇、吴某成、卢某川等人,以拦路、恐吓、威胁等手段,在棠下镇的道路对经营者、货运司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杨某系该院于5月18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刘某刚等14名被告人涉嫌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的同伙,公诉机关指控其加入黄某、王某兵(二人均另案处理)为首要分子的卖淫集团,负责为该集团诱骗、招募妇女在“不夜城”从事卖淫活动。

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因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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