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固废法培训宣讲会 4项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江门日报 2020-07-09 08:38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江晓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做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全市新固废法培训宣讲会。

培训邀请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废领域专家檀笑进行了释法授课,檀笑从立法目的、制度、措施、执法内容及法律责任等层面上对新固废法的变化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引用具体法条讲授了对产废单位及处置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

为加深大家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同志还列举了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对比旧版固废法阐述新法条在环保执法实践中的运用。据了解,新固废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的法治来保障生态环境,强调了严惩重罚,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有4项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6种情形相关责任人员可移送行政拘留,还增加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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