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法院高效解决一行政争议 一工人拿到 工伤赔偿款5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李国盛许静怡)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其对于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近日,江海法院成功解决一起跨越两省三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案,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某是四川省某市人力公司职员,被派遣至江门市某人力公司工作后,又被派遣至蓬江区某公司工作。2018年9月,杨某在蓬江区某公司工作期间跟车到广州市送货,在进行卸货工作时不慎从货车上坠落受伤,由于杨某参保地为四川省某市,杨某于当月向四川省某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18年11月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对杨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由于杨某所属哪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后杨某一直没有得到赔偿款项,遂于2019年11月再次向江门市某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区人社局于2019年12月作出《工伤认定撤销受理决定书》,认为杨某就涉案事故伤害已认定为工伤,决定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杨某不服,遂向江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接到案件后,案件承办人从杨某、区人社局和江门市某人力公司了解到,杨某提起本案行政诉讼主要原因在于迟迟收不到三公司的赔偿款。江海法院考虑到该案关乎职工杨某的合法权益,且工伤认定已经作出并合法有效,便联系区人社局,对劳务派遣单位某人力公司及杨某进行说服息诉。最后,某人力公司及杨某在准备开庭时当庭自愿与杨某签订和解协议,并立即通过手机银行支付杨某赔偿款50000元,而杨某也自愿撤回行政诉讼,此案圆满完结。各方当事人对于江海法院的实质解决行政争议、高效调解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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