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布首批12个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

江门日报 2020-05-15 08:27

江门日报讯(记者/邓榕通讯员/邓敏思)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江门市设立首批12个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采用恒温扩增法和PCR法的核酸检测按“各类病原体RNA测定(编码250403089S)”项目收费,收费标准为152元/项。单位或个人可按自愿自费原则,向服务点预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江门市首批12个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

蓬江区:江门市中心医院(0750—3332333)、江门市五邑中医院(0750—3509898)、江门市人民医院(0750—3887298/3887111)、江门市妇幼保健院(0750—3060666)、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0750—3920390)

江海区:江海区人民医院(0750—3953610)、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0750-3851115)

新会区: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0750—6181120/6191120)

台山市:台山市人民医院(0750—5552086)

开平市:开平市中心医院(0750—2371958)

鹤山市:鹤山市人民医院(0750—8830539/8830729)

恩平市:恩平市人民医院(0750—77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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