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出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外事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人才局等10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至2021年,与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业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培养一批了解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应对处置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等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三大主要任务,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决策提供服务,为江门市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与外国企业和公民“引进来”提供服务,为江门市对外签订合作协议提供服务。《实施意见》就落实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了五条措施: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搭建涉外法律合作交流平台,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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