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虚构病情欺骗患者牟利 台山市法院“云审判”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林育辉通讯员/吴玩贞)4月23日至28日,台山市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宗重大涉恶案件,被告人张某、罗某峰等40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告人汤某鹏、梁某花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受审。由于被告人分押于江门地区5家看守所,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庭通过“云审判”系统远程视频连线审理。因案情涉及被害人隐私,故本案依法不公开开庭。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6日,被告人张某、罗某峰等人依托台山市丽人医院门诊部,通过微信交友等方式诱骗他人前往检查或就诊。在诊疗过程中,为达到非法敛财目的,该院医护人员不断“开发”病人,擅自篡改检验数据或伪造病历,以夸大、虚构病情欺骗患者;或在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以诱骗、迫使患者接受额外高价治疗。为了防止患者未交清费用便离开,被告人还采取术后插尿管或控制输液速度等方式进行阻挠,直至患者缴清费用为止。期间,该恶势力集团共实施诈骗和敲诈勒索财物60多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罗某峰等40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疗行业内多次共同实施敲诈勒索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损害医患互信关系,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医疗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汤某鹏指使他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进行终止妊娠手术5人次以上,被告人梁某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进行终止妊娠手术5人次以上,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整个庭审活动共持续6天,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的犯罪事实较多,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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