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鼓励工业企业“小升规” 首次升规奖励10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谌磊)近日,记者获悉,诗琴轩家具实业(鹤山)有限公司等47家鹤山企业获得2019年度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家企业10万元。
近年来,鹤山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小升规”),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了解,去年,《鹤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该方案提出实施“企业上规模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对首次升规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按照该方案,“小升规”“个转企”企业办理不动产权更名时,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鹤山市免征契税。而企业升规后补缴原有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暂缓加收滞纳金。“个转企”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税费减免。
此外,该方案还提出开展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加大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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