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售疫情物资诈骗被判9个月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文生通讯员钟绮敏)昨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涉疫情物资诈骗案从快从简进行审理,从起诉到审结仅用了13天。3月12日,该诈骗案庭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判诈骗罪,获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万元。
据介绍,95后被告人黄某是某玻璃厂的工人,今年2月15~17日期间,他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急购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联系该玻璃厂的老板胡某,谎称可以帮胡某购买到口罩和红外线体温测试仪。
为了让胡某更相信可以购买到防疫物资,黄某虚构自己认识一名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可以拿到口罩和测温仪,并使用另一个微信号码虚构医务人员身份与胡某沟通相关购买事宜。胡某信以为真,以每个口罩价格0.8元,每个红外线体温测试仪价格55元,从黄某处购买2万个口罩,4个红外线体温测试枪,分4次微信转账款项给黄某。胡某将全部货款及运费共计16450元微信转账给黄某。黄某将该款项全部占为己有。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164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黄某犯罪事实清楚、诈骗行为影响恶劣,证据确实充分,但黄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新闻推荐
人物档案:张慧,西藏布达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总经理、大连晓芹海参江门分公司总经理、江门市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