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还本付息可临时性延期 重点帮扶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江门日报讯(记者吕胜根)记者昨天从江门银保监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江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按该政策实施。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启动金融服务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延长还本付息期限、展期、续贷等方式对受困企业提供“一户一策”帮扶,缓解企业还款压力。
《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渠道,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限时回复办理。要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
《通知》指出,将从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强调精准支持,重点帮扶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不搞一刀切。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另外,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复工复产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通知》,提出22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帮扶小微企业实施金融纾困方面,要求各银行机构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再降0.5个百分点;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疫情期间出现逾期或欠息90天以上的抵质押类小企业贷款,不强制要求划入不良等。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系统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多个专项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加强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复工复产延期,中小微企业开工率不足,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需纾解,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将有助于缓解企业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给予企业一段时间的缓冲期,有利于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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