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税务贯彻“税务十条” 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江门日报 2020-02-07 06:10

江门日报讯(黎禹君江瑞轩)“"税务十条"很暖心,让我们有更大的决心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中去!”江门市舒而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汤惠玲表示,春节假期还没过,税务人员就通过微信和电话向她宣传了“税务十条”,解读了公司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

日前,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税务十条”),通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等,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贯彻落实好“税务十条”,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医疗机构和医护工作者,江门税务部门摸排辖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相关医疗机构情况,在不影响企业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非接触方式,精准推送“税务十条”,并宣传物资捐赠等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动与医保部门沟通,明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加收滞纳金,并通知所有医院扣缴义务人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除此之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办税厅等渠道扩大“税务十条”宣传面,让更多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享受政策红利。

与此同时,江门税务部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广泛宣传办税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包括申领发票、发票代开、社保费缴费在内的多种业务,持续为网上申领发票的纳税人提供免费邮寄发票服务,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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