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必须 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
江门日报讯(记者/王鼎强通讯员/江关宣)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规定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医学排查、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工作。江门海关迅速落实海关总署要求,在江门港、鹤山港旅检现场张贴健康申明填写示例,同时引导旅客可使用中国海关进出境健康申报小程序进行填写。
此外,江门海关发布了《江门海关关于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的公告》,对进口救援物资实施快速验放。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对于进口捐赠物资,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证明。江门海关还在各隶属海关开通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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