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无证驾驶被查获 男子拘留所“跨年”
江门日报讯(记者/区景常通讯员/刘晓菲)在新一年来临之际,你会怎样跨年?和朋友相聚倒数狂欢,或是与家人在温暖的家中收看跨年晚会,都是幸福的。然而,下面这位驾驶人因无证驾驶被台山公安交警查获,只能在拘留所迎接新年了。
2019年12月27日,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井中队民警在深井圩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天下午3时许,一名男子驾驶湘J0×××V号三轮摩托车载着满满一车纸皮在道路上快速行驶,在发现民警设卡点后突然不敢前行了,其行为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男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民警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利用智慧新警务移动终端查询,证实该男子陈某(66岁,安徽省太和县人)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此外,民警还查得陈某曾于2018年9月26日,因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被交警大队深井中队民警查处。但陈某却不知悔改,再次无证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台山警方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以及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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