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获“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市、区)”称号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琦通讯员/郑合泽)近日,广东省水利厅授予江门台山市、珠海斗门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市(区)“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市、区)”称号。
台山市常住人口95.34万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1.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389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2.09倍。作为南方丰水地区,台山虽然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每年10月到次年3月雨量稀少,常出现春旱;降雨呈现由南向北递减的趋势,西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为北部的1.14倍;境内除潭江支流外,其他均为独流入海的小河流,加上水库调蓄能力有限,相当部分水量以洪水形式流入大海无法利用;上、下川岛没有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更是经常缺水的片区。
此外,台山市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浪费等问题突出,农业用水浪费比较严重。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加速,用水总量持续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台山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
2013年,台山市被确定为广东省首个节水型社会试点县。为此,该市通过不断完善节水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开展节水综合管理体系、节水经济结构体系、节水工程与技术体系、节水行为规范体系以及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探索出一条南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之路。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台山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水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完成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确定的工作目标。
2017年,台山市等9个县级市(区)被列为广东省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对象。台山市据此在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具体而言,为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台山对年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全市计量水量占工业用水水量的比例达到100%;全市共完成重点用水行业10家、公共机构32家、居民小区8个等节水载体建设;公共场所和2015年后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在上述措施下,台山群策群力,大力推广节水理念,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例如,该市傅诚纺织厂引进设备,改造生产技术,加强管网巡查及检修,每年可以节约大量生产用水,间接节约生产成本约80万元,被授予“江门市节水型企业”称号;位于台城街道的华浩花园翠湖豪庭小区采用了中水(再生水)处理系统,通过收集雨水打造水景观,实现了用水的良性循环,被授予“江门市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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