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起纷争 男子放火烧店发泄怨怒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牟玉春何奎)情侣分手,男方却放一把火发泄怨怒。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放火案,被告人冯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90后”男子冯某与年长自己不少的女士黄某谈恋爱。今年3月13日晚,冯某与黄某的感情生变,他尝试挽回但无果。冯某为此想不通,当晚他喝酒后步行到黄某开设的店铺,企图再次挽留感情。此时已是晚上11时,冯某多次相约黄某被拒绝。冯某找来木棍和瓷砖撬开店铺的卷闸门,走进店内径直来到黄某的卧室,将黄某堆放在屋内的衣服割烂。随后,冯某返回店铺大厅,用水果刀割断店内的电线,并将一大箱“元宝蜡烛”堆在地上,倒上一瓶香油后用打火枪点燃。待火烧起来后,冯某将店铺的卷闸门拉上后径直离开。在离开现场的途中,冯某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9报警。
根据消防部门出警勘查情况显示,起火时间约为次日凌晨3时20分,店铺的卷闸门、供奉台以及其它物品被烧毁,所幸火灾事故中无人员伤亡。3月21日,冯某被抓获归案,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我放火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她甩了我”。
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冯某没有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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