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 办法实施效果如何? 市司法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评估

江门日报 2019-10-22 06:29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江法宣)《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5月1日实施,是江门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二部政府法规。为全面了解掌握该《办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工作,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消防支队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由市消防支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具体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市司法局还召集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召开座谈会。

通过深入调研,第三方评估机构拟定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评估工作小组。下一步,评估工作小组将对报告初稿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吸收、完善,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后,报送市政府。

据了解,市司法局和市消防支队联合开展立法后评估,希望通过立法回头看,对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面临的新问题进行量化“检测”,为下一步修订完善提供参考。这对于提高江门市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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