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起纠纷 驻村法律顾问成功化解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通讯员/慕程远
因土地承包引起纠纷,导致新会区司前镇石桥村一土地无法继续招租,近日,驻村法律顾问、广东江杰律师事务所黄家本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成功化解了该村咸围承包合同纠纷,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石桥村委会会龙村民小组有一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原承租户表示不续租,现已有人准备投标,但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土地复耕以及合同履行保证金(押金)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会龙村民小组坚持要求土地承包方必须复耕并应支付逾期交付土地使用权的违约金,否则,没收押金2.6万元并承担土地复耕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坚持要求会龙村民小组退回押金2万元。因双方意见分歧大,村委会已经多次调解,但双方当事人仍未达成协议,致使该土地无法继续招租。
为此,村委会特邀请驻村法律顾问黄家本律师参与调解。为及时妥善解决问题,黄律师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赶到村委会,对原承包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中他发现:合同规定的2.6万元是签订合同时承包方交付给发包方的押金,到2018年5月1日(即承包期的最后一年),该押金其中的2万元可转作租金,剩下的6000元才是最后一年的押金。另经了解,承包方已按期支付了最后一年的承包款。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目前招标的情况,黄律师及时通过电话与新的投标人沟通,确定是否一定要平整土地?得到投标人确定不需要平整土地,但需要一定的费用清理被遗弃的杂树的答复后,黄律师积极开展调解,做通各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村民小组不再要求承包方平整土地,也不再追究承包方逾期交付土地的违约金;承包方不再要求发包方退还押金。
江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纠纷调解,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有利于统一群众的认识,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双方重新回到合作的关系上,实现共赢,促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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