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被害人子女欠债、被绑架 这伙骗子专坑中老年人

江门日报 2019-08-30 07:01

新华社发

江门日报讯(记者/朱仑通讯员/卢凤婷)近日,江海法院审结一宗诈骗罪涉恶案件。被告人伍某京、许某惠、梁某杨、陈某杭、梁某江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10个月不等。

2016年6月,伍某京参加以境外中老年人为目标的诈骗犯罪组织,主要负责诈骗款项的收取和转移。伍某京先后找到许某惠、梁某杨,组成相对固定的取款团伙。他们的主要作案手法是先拨打电话给被害人,谎称被害人的子女欠债、被绑架等,对被害人进行恐吓,并威胁被害人将现金拿到指定地点,然后指派车手去收取这些现金。

伍某京先根据上线“狗仔耀”(另案处理)等人的要求,联系梁某杨安排车手前往境外收取诈骗款项。车手拿到款项后先兑换成人民币转账到犯罪团伙指定的银行账号,再由伍某京、许某惠、梁某杨提取现金或再转账到其他账号。期间,梁某杨担任车手负责人,先后找到陈某杭、梁某江和廖某辉、林某伦、李某驰、倪某迪、陈某杰、陈某龙(以上6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境外收取诈骗款项。5名被告人按照诈骗得到的钱财数量,分得5%—15%的“提成”。至2017年5月19日,该诈骗团伙共诈骗港币105万余元。其中伍某京、梁某杨参与诈骗港币105万余元;许某惠参与诈骗港币69万余元;陈某杭参与诈骗港币44万余元;梁某江参与诈骗港币10万余元。

江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京、许某惠、梁某杨、陈某杭、梁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伍某京、许某惠、梁某杨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陈某杭、梁某江诈骗数额巨大。本案诈骗团伙以被害人子女欠债,威胁被害人交出款项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5名被告人多次参与收取赃款,人员相对固定,对诈骗犯罪的既遂起关键作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恶势力特征,故作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江门造”列车将服役深圳地铁6号线

由中车广东公司打造的深圳地铁6号线列车于8月28日调试完毕,8月29日正式下线。通讯员供图南都讯记者罗韵姿通讯员江轩深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