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港两地签署合作协议 打通消费纠纷处理 “最后一公里”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敏锐通讯员/黄婧施欣)近日,在省消委会指导下,市消委会与香港消委会共同签署《江门、香港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江港两地在深化消费维权跨境合作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并进入实质性阶段。协议签定后,两地消费者在江门、香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委会投诉,有利于化解两地消费者因对消费或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纷,既方便了两地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又提高了消委会办事效率。
据了解,该协议明确了两地消费投诉处理合作范围:一是畅通消费维权(投诉)渠道。两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产生消费纠纷时,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消委会投诉;两地消委会中的任何一方在接到移转投诉后,即启动调查、调解等程序,按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调查处理。二是开展相关业务交流合作。一方面,通过建立两地消委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两地交流合作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方面,在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商品比较试验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着力优化两地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该协议的签署,打通了江港两地消费纠纷处理的“最后一公里”,有助于实现异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促进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同时,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共同繁荣的区域发展战略,探索建立两地区域合作新机制、优化江门市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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