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公安人员实施诈骗 一男子在家被骗14万多元

江门日报 2019-07-04 09:22

近日,一男子在家中接到“电信员工”的电话,声称其家中固话欠费,按对方的指引“报警”后,却被一个个“公安机关”人员一步步骗走了14万多元,待到醒悟过来时为时已晚。

案情回放

为洗脱嫌疑入套被骗

近日,家住鹤山沙坪某住宅小区的周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江门电信营业厅员工李金莱的电话,称周先生家的固话欠费1259元。因为家里都没装固话,周先生觉得这很可能是一个骗局,于是向对方声称要报警处理,对方却说可以帮事主接通公安局的电话,只要事主直接在电话里按9就可以,于是周先生半信半疑地照做了。

电话拨通后,一名自称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的男子接了周先生的电话,周先生把情况向这名“刑警”说明后,对方称可以帮事主查看是否真有其事。没多久,对方便回复,经查看,周先生的身份证确实在北京登记过一个固定电话,并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让周先生联系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电话那头,自称刑警大队队长的男子称,周先生的身份证不但登记过一个固定电话,还开过一张银行卡,并且涉嫌洗黑钱。现在,周先生正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对方随即告知周先生另一个手机号码,叫周先生用这个号码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局长。此时周先生开始有些慌乱了,顾不上细想,便急匆匆拨通了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

“刑局长”:“对,我们局刚抓了北京建行一个重要负责人,我们在他那里查到一张用你的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该卡涉嫌用于非法洗钱,现在北京市检察院已对该负责人以及涉及他非法洗钱的账户所属人也就是你下达了通缉令。”

周先生:“什么通缉令?我没做过犯法的事,你们凭什么通缉我?”

见事主不相信,对方随即要求周先生加其为QQ好友,并将相关“通缉令”通过QQ发送给了事主。周先生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六神无主,自己怎么会平白无故地被通缉呢?这时,周先生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

面对周先生的质疑,“刑局长”声称该案件是绝密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当中,周先生一旦泄露“机密”,不管是否与该案件有关,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接着,这位“刑局长”称,如果周先生想证明资金流向与他无关,就把所有的钱都转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的一个“安全账户”中,以便警方查流水、做记录。一旦查明周先生与该案无关,将会把所有钱都返还到其账户上。

此时,已完全丧失独立思考能力的周先生只能照做,通过电脑转账的形式把自己银行卡中所有的钱共计146750元都转到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等到周先生冷静下来,细想一下觉察到情况不对时,为时已晚。

诈骗手法

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行骗

1、诈骗分子一般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受害人,并冒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

2、诈骗分子会以电话卡欠费、法院传票、车辆违章、异地电话卡欠费等为由,称受害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且涉嫌洗钱、涉黑和诈骗等犯罪活动,并要求受害人协助调查。

3、诈骗分子一方面恐吓以及严厉的审讯态度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不让受害人挂断电话,称其不能向别人泄露相关信息,使受害人无法思考受骗的漏洞,也无法接收到警方的预警信息。

警方提示

公检法机关不会让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1、公安机关是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的,只有进行回访,进行电话止付劝解等少数情况时,公安机关才会采用电话形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法律文书中没有“刑事拘捕证”一说,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不会通过传真形式发放,因涉及个人信息,更不会在网上查到。

3、公检法机关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董国庆吕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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