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新城业主投诉物管禁止业主车辆进入车库业主还向政府热线投诉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物管回应不存在只售不租,沟通不足产生误解

南方都市报 2019-06-25 06:25

[摘要]业主还向政府热线投诉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物管回应不存在只售不租,沟通不足产生误解

近日,有龙溪新城业主报料称物管不让他进地下车库停车。

最近,小区停车位的事情让江海区外海龙溪新城的业主很烦心,原因是该小区的物管对业主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作出了限制。近日,南都记者接到该小区业主投诉,其反映从6月17日开始,该小区物业以搞卫生为由不让其进地下车库停车,但没有公布何时恢复,甚至有业主指责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南都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物管回应不存在只售不租,系因为沟通不足产生误解。

业主投诉:物管不让车停进地下车库

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江门江海区外海龙溪新城的业主的投诉,其反映从6月17日开始,该小区物管就不让其和其他一些业主进地下车库停车,称要搞卫生,但没有公布具体何时恢复。业主曾三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但都无果,现在有好多业主只能将车在小区门口,造成交通堵塞。

停车问题给业主带来不便

6月24日上午,龙溪新城业主张先生跟南都记者说,此前该小区一直没有明确停车位租售问题,车主们缴纳500元押金后便可以把车停进停车场,今年6月15日该小区物业江门市直冲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突然通知称,“车库将于2019年6月17日起暂停车辆进入”,20日又通知“业主需要临时停放车辆的请到物业前台办理《临时停车承诺书》,临时停放区为B、C区”。

张先生表示,物管公司这样调整后给绝大部分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由于晚上物业会将该小区7栋、5栋地下的两个防火卷帘关闭,1、2、3、4、7、8栋的业主要通过5、6栋的负一层再上一层才能回去。张先生还称,如果不签承诺书,就不让停在地下停车场。

业主不愿签承诺书

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份承诺书呢?

据张先生提供的《临时停车承诺书》照片显示,该承诺书要求业主承诺“车位在开发商办理政府部门相关公示、审批、备案及销售方案期间,本人车辆可以临时停放在开发商或物管指定的车辆临时停放区域,并按要求有序停放”,“在车位完成政府部门相关公示、审批、备案及销售方案后,开发商通知离场时,本人承诺配合开发商做好车库车辆的离场工作”,“若本人不兑现承诺,则愿意接受法律和公安、政府部门处理。”

张先生表示,很多业主都不愿意签这样的一份承诺书,因为他们认为即便签了承诺书,他们停车依然很不方便,“和停外面差不多”,而且也不知道能停多久,(物管公司)随时把他们的车辆从停车场赶出去。

业主希望车位可租可售

南都记者通过12345江门政府服务热线查询发现,自6月17日起已有9宗关于“龙溪新城停车位”的投诉,其中6宗指责该小区的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民是外海龙溪新城业主之一,反映该处物业管理公司以地下停车场搞卫生理由拒绝业主的车辆进入车库,且车库的车位只售不租,市民认为不合理”。

有业主认为,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明确该小区的车位理应可租可售。据业主们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显示,该合同已经列明“车位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车位服务费“地下停车位50元/个/月”,停车服务费“室内小车月租金300元/月/个”“露天小车月租金250元/月/个”“摩托车位租金30元/月/个”等。

业主张先生表示,目前他们的诉求是希望可以让他们正常出入地下停车场,以后这些车位可以租给他们,“愿意买的可以买,买不起的能够租得到”。

回应

租售方案还没出来

让业主误解

龙溪新城项目负责人陈润铨向南都记者表示,之前发通知,不让业主停到地下车库,是因为车库产权手续已经办齐,正在公示期,需要对里面的一些设施进行完善,然后在公示期之后进行出售。但是在此过程中,一些业主反应强烈,公司也考虑到业主的需求,划出B区和C区,大概200多个车位给业主使用,在业主签署一份临时停车承诺书后,可以驶入地下车库。

至于为什么要签署临时停车承诺书,陈润铨说,因为车库公示完之后,很快就要进行出售,而有些业主已经提前登记好购买车位的意向,因此,在出售时,需要临时停车业主的配合。

陈润铨说,公司从来都没有说过只售不租,只是目前租售方案还没有出来,有一些业主对此产生误解。公司会尽快出台租售方案,先满足购买车位的业主,然后剩下的车位进行出租。“车位配比是1:1,车位价格,目前还不方便公示。”陈润铨表示,可能在与业主的前期沟通上,不够周全,让一些业主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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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小区停车租售问题,一直是不少业主关心的话题。今年3月,就有市民反映天鹅湾爱琴苑人防工程的停车位不能出售,只能以月租的方式出租。开发商将爱琴苑7-14幢的人防工程停车位长期出租给业主,租期为20年并一次性收取费用。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江海天鹅湾恢复短租。最终,开发商对天鹅湾爱琴苑7-14幢地下车库进行了车位出租方案的公示,方案列明业主可自行选择长租或短租。

但是公示之后,业主又认为出租价格贵了。今年3月,有市民通过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反映此前天鹅湾爱琴苑地下车库所有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为300元/月,但是爱琴苑7幢至14幢的租金为350元/月,现市民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不合理。

对此,江海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在回复中表示,根据省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件的要求,于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等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只要求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在《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件中,是这样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上述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是指停车场经营者接受车位所有权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合法单位或组织等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或其他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停车秩序管理以及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停车场经营者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采写:南都记者严亮罗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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