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江海区)召开意见协调会 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江门日报 2019-06-03 06:40

江门日报讯(记者/李雨溪通讯员/陈晓君)近日,高新区(江海区)召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8—2025年)》(下称《规划》)意见协调会。副区长区用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促局等17个部门、3个街道以及《规划》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编制单位江门市环科所对《规划》文本内容进行了介绍。《规划》中,高新区(江海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共设置38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20项。目前,38个指标中30个指标已达标(其中18个约束性指标,12个参考性指标),5个未达标(均为参考性指标)。

区用要求,项目责任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辖区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要对标逐项分析,各责任单位须认真核对每项指标,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编制资料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各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认真研究修改后报区联席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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