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企业收取“保护费” 实施敲诈勒索 四名男子被刑拘

江门日报 2019-05-17 07:54

江门日报讯(记者/任龙通讯员/王一凡)开厂做生意还要交“保护费”?近日,鹤山市公安局成功抓获4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为鹤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添战果。

今年3月27日,事主何先生向鹤山公安机关反映称,其在鹤山市雅瑶镇经营的一家五金加工厂从2018年12月开始,一直遭到一伙男子的敲诈勒索,这伙人要求何先生每月向他们支付5000元的“保护费”,至报案前,何先生已损失了20000元。

接到报案后,鹤山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吕某龙(男,38岁,鹤山市雅瑶镇人)、何某权(男,31岁,鹤山市雅瑶镇人)、源某强(男,54岁,鹤山市雅瑶镇人)、源某伟(男,24岁,雅瑶镇人)等4名男子有敲诈勒索的重大嫌疑。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立即展开对四人的抓捕行动。3月30日7时许,民警在雅瑶镇一居民楼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吕某龙、源某伟。在警方强大的震慑力下,何某权、源某强于同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吕某龙等4人对其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4人已被鹤山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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