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精”网上男扮女 编造故事“博同情” 骗走被害人60多万元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润开通讯员/楼慧琴何奎)网络社交的世界里,真假难辨,往往切换一个微信号就如同换了一个新的身份。近日,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上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孝以“男扮女”的方式,用四个不同的微信号分别扮演了杨某琴及其小号、妹妹、姑妈等身份,编造各种借口,向素未谋面的被害人进行诈骗,诈骗金额超过60万元。
据了解,2017年8月,被告人刘某孝男扮女并冒用杨某琴的身份。随后,刘某孝以杨某琴的身份获得王某信任后,先后虚构奶奶生病、妈妈受伤住院、妹妹上学、卖地纳税、姑妈离婚卖房需要款项等为借口博取王某同情,骗取王某钱财。期间,刘某孝虚构杨某琴小号、杨某琴妹妹、杨某琴姑妈等身份添加王某为好友,对“杨某琴”所说的情况进行证明。2017年8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被害人王某以微信转账或委托他人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刘某孝汇款数十次,汇款总额合计人民币63.5万余元。
新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孝诈骗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孝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醒,微信等社交软件拉进了人与人之间沟通的距离,但同样也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骗局。其中,很多诈骗者会伪装成“高富帅”“白富美”等身份与他人搭讪,骗取他人信任,或逐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进而以家人生病、筹集生意资金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希望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友时多留个心眼,保持高度警惕,遇到一些不熟悉网友的求助信息或涉及钱财要求等信息时,要三思而后行,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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