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 江门海事 建立违法船舶滞留场

江门日报 2019-04-10 07:15

江门海事局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违法行为。

江门日报讯(文/图记者/朱磊磊通讯员/郑翔)当前,全国治理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江门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建立违法船舶滞留场的举措,解决了违法船舶后续处置问题,严厉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成效明显。

以往:船主不畏惧海事执法

江门海事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江门沿海水域没有船舶滞留场,并且海区水域的特点不适合内河船舶锚泊,所以以往现场查到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除了责令其返回内河水域及限期到海事处办理行政处罚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因此,部分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船舶的船主并不畏惧海事执法,也不主动前来配合调查和办理行政处罚,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其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海上正常营运秩序,对海区水上交通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也给海事管理带来较大的执法困境和社会压力。”海事局工作人员说。

如今:滞留场发挥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江门海事局深入调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从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方面给予破解。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舶,无法确认其所有人和船员聘请关系的事实环节,着力从工资支付、船舶修理补给、码头装卸货记录等方面予以充实补强,进一步证明船舶实际控制人和船上人员身份,确定彼此之间法律关系,避免船舶留置保管后产生法律纠纷问题。

同时根据船舶留置保管需要场地的实际情况,江门海事局与江门市航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协议商定,借用其西江船舶保管场作为违法船舶滞留场。与保管场、各海事处召开工作会议,商讨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留置保管场相关问题,从查处、押送、看守等后续处理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识别和技术评估,达成共识,一举解决了以上船舶留置问题,给海事调查取证和后续跟踪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目前,江门台山海事处行政处罚立案117宗,其中内河船非法参与涉海运输的案件高达85宗,台山海事处已经成功押送4艘涉嫌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的内河船至江门内河船舶滞留场,将4名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的人员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通过强力监管,发挥滞留场留置功能,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江门海事局将继续深植严管文化,持续加强“白加黑”等弹性现场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船舶滞留场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查处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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