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预售款抵扣地价款

南方日报 2019-04-04 06:35

■相关江门商品房开发商或可

近日,江门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征求《江门市市区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细则(修订稿)》放宽了商品房预售款的提取范围,提出开发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用预售款抵扣地价款。

对比发现,《细则(修订稿)》对开发企业的预售款放宽了使用范围。现行《实施细则》规定,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商品房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而《细则(修订稿)》则将此项规定的时间条件修改为“在商品房项目竣工之前”,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更早地将预售款使用于其它地方。张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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