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蒌和汶村镇试点设立 村级监察联络员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 “最后一公里”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素敏通讯员/台纪宣)日前,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分别在冲蒌、汶村两个试点镇召开。
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农村基层延伸,近日,台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台山市村级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冲蒌、汶村两个镇作为试点,在试点镇各村(社区)设立1名村级监察联络员,作为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力量的补充,进一步加强对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着力破解农村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就如何开展好试点工作,会议要求要思想重视,充分认识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村、组干部等农村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推动农村党组织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大胆探索,准确理解把握政策,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创新,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台山全市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全面铺开探路搭桥;理清关系,严把标准、明确职权限,正确处理好村级监察联络员与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牢记使命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新的作为。
据了解,试点工作时间为今年3-12月。为取得试点经验,台山市鼓励试点镇大胆探索创新,探索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和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等配套制度。台山市纪委监委将在试点结束后对试点成果验收总结、综合评估,拟在2020年提出在台山全市推广试点成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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