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门每天61人被犬所伤 记者获悉,《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市民养宠物狗越来越多,同时也让犬只管理问题凸显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谭耀广
农历狗年即将过去,但是关于“狗”的话题还未平息。记者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日前通过了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其中《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预备项目被列入其中。对于养犬立法,不少人大代表和市民都表示欢迎,并希望能尽快提上日程。
宠物犬伤人一年达2782例
为何养犬立法能得到很多市民和人大代表的支持?江门市人大代表王向军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2018年截至11月29日,江门市发生宠物犬伤人有2782例,家犬伤人有20498例,流浪犬伤人有465例。“也就是说,去年江门每天有61人被犬只所伤。”而据2014年广东省法定甲、乙类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全省狂犬病发病85例,死亡86例,病死率几近100%。狂犬病死亡数仅次于艾滋病、肺结核,居传染病致死第三位。“犬只攻击人已经不是偶发性现象,而是需要我们高度关注的社会隐患”。
除了犬只伤人外,江门市政协委员陈松表认为,城市花坛内和街边的狗粪污染环境滋生蚊蝇,带狗进电梯惊吓业主,狗猫吠叫声影响市民休息,随意遗弃犬猫等不文明养宠行为引发的矛盾频现,“不文明饲养犬猫问题除了带来传染疾病的风险,更带来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制订法规是加强管理的关键
据了解,江门市先后在2003年、2011年出台过《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和《接纳民意改进城市犬类管理办法》等,对养犬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后来因为操作性不强等种种原因,没有完全执行。至今,江门市尚无专门的养犬管理条例。而2018年1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各地市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王向军表示:“加强犬只管理,落实养犬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这是解决紧张的人宠关系,推动文明养宠行为的普及,长效高效管治养犬扰民问题的关键。”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侯明飞表示,在今年江门市两会上,来自鹤山、新会、开平、台山等代表团的代表提出养犬要立法的建议。江门市人大在前期调研过程中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了解到,近几年,打狂犬疫苗的人数也有所上升,职能部门都支持有这样一个条例。“下一步,将尽快开展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侯明飞表示。
建议实现一犬一档管理模式
对于养犬立法,应该包括什么样的内容?江门市人大代表李昆韶认为,首先应该从城区居民养犬的条件、种类、数量以及注册登记、免疫责任等方面规管居民养犬行为,实现一犬一档的管理模式,在实现持证养犬的基础上,将一张疫苗证、一根犬链、一个袋子、一个口罩的“四个一”作为城区犬只出行的共识和准则。其次是要建立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主管单位,落实注册登记、免疫防疫、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责任单位,违法养犬行为能够得到规管和治理,有效保障养犬居民和非养犬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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