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呼吁制定《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立法管“人”

广州日报 2019-01-18 08:29

出门牵狗绳是文明养犬的重要体现。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严建广

近年来,江门市民养犬数量迅速增长。如今,走在江门市区的社区几乎都可以看到狗只的身影,在广场、公园、河边、街道上遛狗的情况更是普遍。然而,因为养犬不文明行为,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吠叫扰民等现象大量存在,也给市民带来了烦恼。

记者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采访发现,文明养狗、依法养狗也成为江门市人大代表关注的一个热点。代表们建议,江门应通过立法等加强犬只管理。

日均接报养犬扰民逾9宗

“都不知道投诉多少次了,一直管不了。原来狗的主人平时还把狗关在家里,现在直接把狗放出来,任它出来乱跑。”昨天,说到居民楼里的那只狗,家住江门市蓬江区甘化新村的李女士仍心有余悸。

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狗只扰民问题,楼道里的居民也曾多次投诉,甚至和狗主人发生冲突,但狗只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据统计,2018年,江门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养犬噪音扰民的警情3400多宗,平均每天接报9宗以上。

大量养狗不仅扰民,也带来犬伤隐患。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底,江门市发生宠物犬伤人有2782例,家犬伤人有20498例,流浪犬伤人有465例等。与2017年相比,动物伤人人数基本持平。

代表建议立法管狗主人

江门市人大代表陈琼欢《关于制定<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中提出,规范养犬管理,最有力的手段还是立法。只有立法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处罚相关的违法养犬行为人和行为单位,对吠声扰民、粪便污染等行为依法查处、依法整治,才能促进犬类管理的有效开展。

陈琼欢建议,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还要重罚,并可没收犬只。制定文明犬主的行为准则,将养犬行为其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同时,规定吠声扰人,饲养人要受到处罚。

王向军代表在《关于加强城市犬只管理的建议》中也提出,要明确责任主体,规定畜主或饲养者负责犬只肇事的责任。要仿照机动车管理,畜主要购买肇事者保险。完善文明养宠的相关法规。设定文明养宠的行为规则,做到有法可依,违者处罚,还社区一份安宁。

陈琼欢也建议,希望能把《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列为江门市2019年的地方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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