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江门新生婴儿近18万 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班紧缺 民盟江门市委会建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儿所

广州日报 2019-01-18 08:29

市民带着孩子在五邑华侨广场玩乐。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城通摄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严建广

“原来想要二孩,现在有了,又要操心他上幼儿园之前怎么管的问题。”随着妻子产假的即将结束,喜添二孩的莫先生心情变得焦急起来。莫先生在事业单位上班,妻子是教师。“两人都要上班,老人又看不了。”他说,“社会上幼儿托管的机构少,也担心他们照顾不好。”记者采访发现,和莫先生一样,有这样忧虑的二孩家长并不少。

近期,关于二孩照护服务问题,也引起江门市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在刚刚结束的江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民盟江门市委会在《关于尽快建立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中提出,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确定准入门槛,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要求,促进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朝健康、优质的方向发展,提高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现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不足

据民盟江门市委会调查,江门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两年多,政策效应逐步释放,2016年~2018年全市新出生婴儿数共17.5万人,其中2016年新出生55922人、2017年新出64071人、2018年新出生55448人。

民盟江门市委会调查发现,江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分为0~2岁和2~3岁两个阶段,0~2岁的照护主要分散在各个商业性早教机构,2~3岁的照护主要依托幼儿园开展。由幼儿园承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责任,特点是以幼儿园为中心辐射社区,可以利用幼儿园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然而,目前江门市各大幼儿园中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班人数较多,较难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市民:担心市面婴幼儿托管服务水平

民盟江门市委会在《关于尽快建立江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中也表示,由于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江门市也没有制定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早期教育公共服务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工作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从业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缺失。

目前早期教育“市场”中的不少早期教育机构为私营企业,设施简陋、管理缺位、服务水平不高、养育模式陈旧。加上一些从事早教服务的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相关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缺乏专门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培训。

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鼓励规范

0~3岁是人的大脑生长的“黄金阶段”,是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众多家长也格外关心这段时期的孩子照护问题。

对此,民盟江门市委会建议,江门不妨参照上海、南京等地的做法,尽快出台江门市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育教育指导纲要》等政策法规。确定准入门槛,对于场地、设备设施、工作人员配备、任职条件、教育教学、收费等有明确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机构,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要求。

而对于市民关心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管理问题,民盟江门市委会建议建立由江门市卫健部门牵头,教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照护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统一规划、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政策规章和规范标准,编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服务机构资格审核、注册登记、业务指导、监督评估、机构人员资格认证等规范标准体系,切实把3岁以下早期教育的指导纳入到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体系中去。

民盟江门市委会还建议,将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通过项目方式为适龄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普惠性、公益性早期发展服务,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多元办园思路,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规范监管体系的前提下,出台鼓励性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兴办托儿所和亲子园,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其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社会力量投资达到一定额度、招收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机构,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社区对引入的优质、专业机构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其为辖区内适龄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一定比例的公益性早期发展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普惠性早期发展服务机制,切实减轻家长的育儿负担。

新闻推荐

江门两会进行时 代表委员议发展

1月16日上午9时许,江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