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智慧检务助力法律监督 谱写江门检察科技强检新篇章
“这个系统非常方便,语音识别准确率非常高,将智能语音识别设备运用到远程提审系统中来,不仅帮助检察官节约了文字输入的时间,还节约了提审路程上的时间,完全可以实现"足不出院"就能完成审讯。”2018年7月5日,“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开幕,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广东省三个基层检察院代表之一参加了展会,向全国检察同仁展示该院远程提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在去年11月举行的广东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该系统也得到了专家评委的肯定。
近年来,江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将强化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提高采集证据科技手段,不断推出检察为民服务,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坚实的科技保障。一间间新机房实现了内外网物理隔离,综合布线、网络设备、弱电设施井井有条;一个个远程视频提审系统,用光纤连接到数十公里外的看守所,不仅降低了司法成本,还提高了安全系数;一项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的“一站式”便民检察服务……江门市检察机关正在上演着智慧检务“蜕变记”。
打造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以往我们和法院之间的起诉书、判决书和开庭笔录等电子法律文书都要各院派人进行光碟刻录互通数据,现在我们借助互联互通专线平台,不用人员前往即可进行文书传输,极大地节约了时间成本和工作成本。”市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日前,市检察院已与市中级法院开通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了两院法律文书、案件电子卷宗等电子数据交互共享,大大提高了检察官、法官的办公办案效率。
随着智慧检务的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作的全面开展,共享数据应用已成为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的“助推器”,近年来,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先后部署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即“两法衔接”平台)和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即“减刑假释”平台)等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办案效率显著提高。其中,两法衔接平台改变了传统的办案方式,由原本的上门侦查监督改为案件信息网上互联互通,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监督力度。自该平台使用以来,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案件367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13件,公关机关立案609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3件,起诉110件;减刑假释平台则打破了监狱、检察院与法院之间的数据壁垒,加快了案件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审核审查,大大加快案件审查审核速度,推动了政法部门数据共享应用。自该平台上线以来,该院在该平台上共办结案件1170件。
科技手段助力法律监督
“通过协作平台,我们可以实现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在线监督。通过翻看审讯录像,综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最新证据情况,第一时间对办案民警的审讯思路和焦点进行远程指挥,及时引导其调整讯问方向和策略,围绕新的焦点和核心进行取证,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侦查的作用。”新会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道。
2017年,新会区检察院通过基于公安机关的警综系统开发的案件办理协作平台,强化检警衔接工作,有效实现对案件的在线阅卷、在线监督和在线引导,破解侦监工作瓶颈,并于2018年4月开创性地搭建检警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案件材料电子文档在检警之间安全、准确和高效利用。由于平台内的证据材料均以扫描件或电子证据形成进行保存,检察机关能够有效发现和防止侦办单位删改或隐瞒侦查不规范、不合法等办案细节,实现了解案情和发现违法侦查行为工作一步到位,准确性大大提高。而在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后,新会检察院在检警数据共享平台的经验上通过与法院搭建专线,成功实现公检法三家的数据信息交换,获得上级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认可。
据了解,在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中,大量存在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作出了有罪供述,但进看守所以后即翻供的现象,其辩解理由多数是在派出所受到公安人员刑讯逼供。以往在审查批捕阶段遇到此类情况时,必须通过调取嫌疑人入所体检表、询问公安办案人员、向派出所调取讯问录像光盘等一系列工作去核实有关情况。而现在,通过该平台,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及时在平台内查询和调阅公安审讯录像,快速准确地排除嫌疑人的无理辩解,极大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此外,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全部110接警报案信息,实时了解公安机关是否已经受理案件、报案材料反映的情况、现有证据以及案件所处的办理环节,为准确判断公安机关是否有案不立、不该立而立、怠于侦查等情况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智能服务提供人文关怀
跨过安检门,便进入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里摆放着一台电子信息触摸屏,页面实时提供机构职能、律师预约、办事指南、案件查询、重大信息发布等资讯查询和浏览,电子触摸屏上方的LED屏幕滚动播放重大信息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等内容。自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启用起来,市检察院采用一系列用科技手段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捷服务。
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在距离道路最近的一个办公区。咨询台附近摆放着检务公开手册,医药箱、工具箱等贴心的设置方便了来访群众。服务中心还设置了律师接待室,聘请律师专门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件,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现在检察院对案件进行网上公开,不用特意前往检察院查询案件进程,为我们律师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便捷。”在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前来办事的律师纷纷表示,阅卷时,检察院不仅提供复印设备,扫描设备的引入更是让他们可以摒弃厚厚的纸质材料,扫描拷贝后在电子设备上即可浏览,为律师提供了很多便利。
台山市检察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在预防宣教信息化应用中不断融入智慧检务元素。基地内建设有网络视频报告厅,专门应用视听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进行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建设有模拟驾驶、醉驾VR体验区、讲解机器人和“毒品”体验等互动项目,通过增加信息化元素,使预防宣传更加直观形象,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无人机为公益诉讼助添双翼
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取证难、查证难的问题,在发案现场就能分析证据、对比研判,这有效地提升了公益诉讼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台山市检察院在去年购置一台配置先进的无人机,用于检察宣传、公诉补充侦查、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案件,进行航拍宣传资料和航拍取证等。
无人机航拍具有高视角、远距离和全景拍摄的特点,既可以新的视角拍摄宣传资料,也可在现场勘验取证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视野开阔、精准定位、全景扫描、动态跟踪等优势。利用无人机取证,全面提升取证质效,为办案检察官提供直观、准确的办案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去年5月,台山市检察院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成功采集一非法采矿案实况,收集相关法律监督线索,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再添助力。
(文/图朱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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