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江门日报 2018-11-27 06:24

江门日报讯(记者/胡伟杰通讯员/恩公宣)生活垃圾的不恰当处理不但占用土地,还污染水体、大气、土壤,影响环境卫生。近日,恩平公安成功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追究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被恩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7年2月14日21时许,恩平市公安局那吉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将垃圾运至那吉镇潭角村委会古楼村猪槽山(土名)填埋。民警立即将现场人员刘某苟、黎某浪、李某三、唐某彬、谢某国、邓某顺、谢某辉7名司机以及场地管理员谢某金等8人控制,查获运载垃圾的汽车4辆,及挖掘机、推土机各一台。同时,民警根据侦查情况,先后抓获涉案的场地经营者李某满、第一手中间商张某峰、第二手中间商梅某勤、第三手中间商林某辉、中山小榄垃圾场场主黄某明5人。

经恩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依法侦查查明,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明知张某峰没有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资质,仍将生活垃圾委托给张某峰处理;张某峰明知梅某勤没有处置生活垃圾的资质,仍将承接的生活垃圾转包给梅某勤处理;梅某勤明知林某辉没有处置生活垃圾的资质,仍将承接的生活垃圾转包给林某辉处理。

李某满、梅某勤、林某辉等人于2016年9月、2017年2月,先后组织刘某苟、黎某浪、李某三、唐某彬、谢某国、邓某顺、谢某辉等人驾驶车辆从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九洲基垃圾中转站运输生活垃圾至恩平市那吉镇潭角村委会古楼村猪槽山(土名),由谢某金指挥安排车辆进行非法倾倒,累计达3000吨。

经恩平市环境监察站的监测,恩平市那吉镇潭角村委会古楼村猪槽山(土名)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堆放渗漏液总磷超标0.69倍、CODcr超标4.5倍、镉超标4.2倍、锌超标1.68倍。经恩平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测量,填埋的垃圾达12480.6立方米。经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损害评估,此次事件造成环境污染损害240余万元。

2018年11月6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林某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梅某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李某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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