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三区四市喜获重磅激励措施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实习生/周文婷通讯员/伍周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正式作出批复,授予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据悉,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江门是唯一一个因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获得激励的广东城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江门市重磅激励措施。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上述7个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获得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履行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管理权。登记范围包括: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
据了解,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一直以来由江门市工商局登记管理。为推进工商便利化登记,2016年6月,市工商局创新出台《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一局多点、远程核准”登记程序暂行规定》,采用“同城受理、网上授权、异地审批、网上办结”登记模式,在各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大厅设立“江门市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窗口”,对外办理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业务包括开业、变更、备案、换照、注销、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区四市的授权,将直接提升江门市外商投资登记便利度,为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撑。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加强对各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外商投资登记业务指导培训,加大外资企业登记新政的宣传力度,用足用好此项激励政策,助力江门市加快建设成为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示范城市。
截至9月底,今年江门市新增外资企业455户,同比增长126.37%。江门市实有外商投资企业达5458户,同比增长7.38%,外商投资企业总量位列全省第六;注册资本218.7亿美元,同比增长13.75%。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行业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领域。随着激励措施的落实,江门市将可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和人缘优势,吸引更多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回乡创业投资,充分激发外商投资活力。
新闻推荐
龟岗启明路红楼建筑群著名散文家秦牧旧居也位于这一带东山洋楼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忧子摄有朋友从海外回国度假,早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