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新会区整区推进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1.采购条件:新会区整区推进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通过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授权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已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新会区整区推进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2.2 项目授权主体: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2.3 项目实施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2.4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2.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 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7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分为三个包组,分别为:A包组: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4);B包组:新会区双水镇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6);C包组:新会区崖门镇等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5);2.8 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A包组: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4),四镇分别为:会城街道办、大泽镇、罗坑镇、沙堆镇,内容包括新建及委托运营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部分:新建内容包括新建9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拟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共计7760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长度约76.05km,新建配套污水收集支管长度约225.59km;新建会城、大泽镇、罗坑镇、沙堆镇等四镇20座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长度约9.85km及支管约57.28km,本项目共覆盖114条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13.39万人。第二部分为委托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包括2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会城15座,大泽镇2座,罗坑镇1座及沙堆镇2座,设计处理总规模为3455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5.30km,服务总人口为3.99万人。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849.71万元(最终以经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建安费约为25334.67万元;B包组:新会区双水镇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6),四镇分别为:双水镇、司前镇、睦洲镇、大鳌镇,内容包括新建及委托运营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部分:新建内容包括新建11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拟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共计6770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长度约63.41km,新建配套污水收集支管长度约277.37km,覆盖114条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7.93万人。第二部分为委托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包括8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双水镇2座,司前镇2座,睦洲镇2座及大鳌镇2座,设计处理总规模为570m3/d,服务总人口为0.62万人。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7059.52万元(最终以经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建安费约为22802.67万元;C包组:新会区崖门镇等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XH2018-165),三镇 为:崖门镇、三江镇、古井镇,内容包括新建及委托运营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部分:新建内容包括:①新建51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拟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共计4140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管长度约45.75km,新建配套污水收集支管长度约137.05km;②新建崖门镇南合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长度约0.55km及支管长度约2.06km;③新建三江镇新马单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干管长度约0.07km及支管长度约1.01km。本项目共覆盖47条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5.35万人。第二部分为委托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包括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崖门镇1座,三江镇2座,古井镇1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25m3/d,总服务人口约为0.15万人。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873.21万元(最终以经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建安费约为12507.12万元;2.9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10 合作期限:本项目三个标的合作期限均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2.11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为三个标段,分别为:A包组、B包组、C包组。3.采购需求: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与委托运营(O&M)相结合的模式实施,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等职责。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4.申请人资格要求4.1资格、资质要求4.1.1申请人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4.1.2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所有联合体成员都必须在项目公司中参股,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参股20%以上。4.1.3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足够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交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4.1.4资格预审申请人中承担施工建设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1.5新会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4.1.6资格预审申请人中承担施工建设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2业绩要求:资格审查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各类型业绩要求: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具备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境内或港澳地区,以EPC、PPP、TOT、DBFOT、BOT或委托运营(O&M)方式(不含BT)正在实施的污水处理的业绩至少一项,以签订合同书的日期为准,单个项目日处理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4.3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4.3.1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4.3.2自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4.3.3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4.3.4自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4.3.5如有需要,社会资本方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预审资格,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预审资格;4.3.6本项目不得恶意竞争;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承诺。4.4其他要求:4.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4.4.2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社会资本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4.4.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直接打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4.4.4自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4.4.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4)联合体投标各方至少有一方满足业绩要求。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投标。6.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及时间:6.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二路73号)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6.3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三个包组的资格预审报名,但是原则上只能在三个包组之中中标一个包组。6.4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指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下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施工资质证书除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报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提供联合体的所有组成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5)联合体协议书;(6)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办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社会资本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7)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境内或港澳地区,以EPC、PPP、TOT、DBFOT、BOT或委托运营(O&M)方式(不含BT)正在实施的污水处理的业绩一项,以签订合同书的日期为准,单个项目日处理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提供合同或运营证明)注: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现场参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充分了解环境的需求并到项目实施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场情况、道路运输、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资格预审及投标的情况,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已成功报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参加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的踏勘现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没有按要求参加踏勘现场并取得《踏勘现场证明》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踏勘现场证明》由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开具。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A包组、B包组、C包组均需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至少踏勘一个示范点)。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 8 月 9 日9 时 30 分。8.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3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8.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8.5本项目如因政策因素中止,投标过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9.公告媒介: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广东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10.联系方式: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农林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917852040;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9楼,联系人:晋先生,联系电话:13534811111,联系邮箱:718750478@qq.com。2018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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