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鹤山市森林碳汇工程二期建设(补植套种)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鹤山市森林碳汇工程二期建设(补植套种)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8〕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建设资金来源全部在鹤山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森林培育)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内容:本项目种植面积共1389亩,采用补植套种的方式进行造林,主要选用樟树、枫香、荷木、降香黄檀、乐昌含笑5种树种进行随机混交种植,共需种植苗木85562株。建设地址:鹤山市龙口镇五福村。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管护期为三个月。招标范围为造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项目总投资101.22万元,其中造林工程投资93.68万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2018年鹤山市森林碳汇工程二期建设(补植套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若其营业执照中无法体现其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价50万或以上的山地造林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应交验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3.1.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同时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与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则其他人员的资格不作要求。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只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该人员的资格必须与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重复。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招标文件获取:4.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4.3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林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壹份;(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壹份;(6)《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施工)》(表格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网站下载,叁份。注: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公章。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地址:鹤山市人民东路10-1号,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0-880002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开平市长沙区祥苑新村2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2288797。2018年6月21日
新闻推荐
首届科交会促成99项成果在惠落地立项 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执行主任卢晓晨
卢晓晨。本报记者刘炜炜摄5月24日至27日,在教育部和省政府的共同组织下,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