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公园北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及地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部分)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民营经济报 2018-04-09 15:39

1、东湖公园北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及地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部分)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江门市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6﹞1087号、江发改投资函﹝2018﹞129号)。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约79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建筑工程部分(土建主体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室安装工程部分(电气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防化工程、防护门)、游客中心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部分(土建主体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原有变配电房拆除)和其他工程(新建围墙、汽车充电桩、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地面绿化(含停车场)、场地外水外电接入、白蚁防治工程等)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建筑工程部分(土建主体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室安装工程部分(电气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防化工程、防护门)、游客中心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部分(土建主体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原有变配电房拆除)和其他工程(新建围墙、汽车充电桩、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地面绿化(含停车场)、场地外水外电接入、白蚁防治工程等)的监理。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东湖公园内东侧地块。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3、投标人的资质(信)要求:3.1资质(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信);3.2其他投标条件要求:资质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由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建设行业资信证书(工程监理)资信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资质,且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许可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4、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要求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12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东湖公园北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及地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部分)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4月13日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踏勘现场时间: / 前。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前。□投标人近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选用】□投标人近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选用】补充本公告第3.5点: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任务管理规定》(国人防〔2012〕23号)要求,对从事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造价咨询、设施设备检测等技术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制度。社会中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7、本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8、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75782034163。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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