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奖励5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

茂名日报 2021-06-11 08:08

新华网广州6月9日电惠州今年起要对5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且同一地块种植两造水稻的,奖补面积按两造面积累加确定。

这份近日印发的《惠州市50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奖补政策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奖补对象为在同一县(区)承包流转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种植水稻500亩以上(含500亩)的自然人、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或其他组织)。享受奖补的个人或组织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在奖补面积申报上,年水稻复种面积累加可达到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水稻收获前2个月内向耕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填报《申报表》,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流转土地水稻种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年的申报工作早造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晚造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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