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南坛四巷8号之一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125号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邹长安、邓育初等11户业主对惠州市南坛四巷8号之一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邹长安、邓育初等11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东面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3.7平方米(1.5×2.45米),共增加建筑面积27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李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17690
E_mail: 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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