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惠仲规建公示(2021)19号

惠州日报 2021-06-04 11:56

我局于2014年11月18日核发了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简贝沥村民小组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44号小区住宅楼(7~11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14)60303号],建设单位遗失了住宅楼(7~11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惠州日报》刊登了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遗失补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注销住宅楼(7~11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14)60303号]。

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本公告事项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hzzk.gov.cn/gwhbm/zzgxqzfhcxghjsj/)或到我局规划建审科查询。

特此公告。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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