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河南新村1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惠市自然资(惠城)公告字(2021)146号
受我局委托,近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曾艳玲、邱观石等17户业主对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河南新村1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曾艳玲、邱观石等17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西面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6.4平方米(2.5米×2.55米),共增加建筑面积172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査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李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17690
E_mail: 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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