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积分入学4月23日起接受申请只能申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其中一所学校

惠州日报 2021-04-11 07:58

申请指南

惠州日报讯 (记者涂坚 通讯员陈玮)4月9日,《惠城区2021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公告》正式公布。记者了解到,2021年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继续实施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今年的积分入学政策内容和去年一致,4月23日、24日、28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在适用对象方面,一是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内户籍地以外的镇(街道)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且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个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记者了解到,5月26日、5月27日将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录取名单于6月1日至7日在申报学校公示。在办理入学手续日期方面,小学为6月20日、初中为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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