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0年9月10日发出了《闲置土地调查公告》。经调查,现依法确认下列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请公告所列单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处置方式申请。如不服本认定结果,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惠城区人民政府或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逾期我局将依法处置。
附表:闲置土地认定通告名单
办公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2167322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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